鍛鋼件磁粉檢驗方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鍛鋼件的磁粉檢驗方法和磁痕缺陷的評定。
本標準適用于檢測鍛鋼件表面或近表面的裂紋及其他缺陷。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
GB 9445—88 無損檢測人員技術資格鑒定通則
GB/T 12604.5—90 無損檢測術語 磁粉檢測
3 定義
根據GB/T 12604.5采用下列定義:
3. 1 磁痕
缺陷或其他因素引起的漏磁而形成磁粉的積聚。
3. 2 磁粉檢驗方法
利用漏磁和合適的檢驗介質發現試件表面和近表面的不連續性的無損檢測方法。
3. 3 非相關指示
不是由于不連續性引起的指示。
3. 4 線狀磁痕
長度不小于三倍寬度而且不小于1.6mm的磁痕。
注: 此定義譯自ASTM A275/A275M—90中的3.1.2。
4 應用依據
4. 1 供需雙方按合同或技術條件要求應作磁粉檢驗的鍛件就下列各項達成協議:
a) 鍛件上需要磁粉檢驗的部位;b) 認為是缺陷所顯示的磁痕的類型、大小、數量、部位及方向;
c) 電流類型、磁粉施加方法、退磁要求及磁場強度等。
4. 2 驗收標準。
5 檢驗人員要求
5. 1 鍛鋼件磁粉檢驗人員應按GB 9445規定取得技術資格證書。
5. 2 鍛鋼件磁粉檢驗人員應具有鍛鋼材料、鍛鋼工藝、鍛鋼缺陷等基礎知識。
5. 3 檢驗人員應能正確理解和使用本標準。
6 實施檢驗的時期
鍛件的驗收檢驗應在鍛件表面精加工和最終熱處理狀態下進行,也可在精加工至0.8mm 余量范圍內的狀態下進行。
7 磁化裝置
7. 1 可以采用交流、半波或全波整流或直流電源。如果要讓電流通過鍛件,則設備中應有接觸面和夾緊力都足夠大的緊固裝置,以便使所要求的電流通過而又不燒壞所檢驗的鍛件。
7. 2 如果能夠證明采用手提式電磁軛(交流或直流)探測裂紋類缺陷的靈敏度至少相當于采用直接通電磁化法的靈敏度,則可以把電磁軛作為磁化設備。
8 磁粉
8. 1 檢驗介質應是細小分散的鐵磁性粉末,它可以懸浮在合適的液體介質中使用,也可以在干粉的狀態下使用。
8. 2 磁粉的大小和形狀,以及磁粉的磁性能,這些(不論是單項的還是綜合的)都是重要的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