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試驗都有哪些內容
一、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內容:
1測量絕緣電阻;
2測量高壓限流熔絲管熔絲的直流電阻;
3測量負荷開關導電回路的電阻;
4交流耐壓試驗;
5檢查操動機構線圈的動作電壓;
6操動機構的試驗。
二、隔離開關與負荷開關的有機材料傳動桿的絕緣電阻值,小應低于本標準表10.0.2的規定。
三、測量高壓限流熔絲管熔絲的直流電阻值,與同型號產品相比不應有明顯差別。
四、測量負荷開關導電回路的電阻值,宜采用電流不小于lOOA的直流壓降法。測試結果,不應超過產品技術條件規定。
五、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述規定:三相同一箱體的負荷開關,應按相間及相對地進行耐壓試驗,其余均按相對地或外殼進行。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0.0.5的規定。對負荷開關還應按產品技術條件規定進行每個斷口的交流耐壓試驗。
六、檢查操動機構線圈的動作電壓,應符合制造廠的規定。
七、操動機構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動力式操動機構的分、合閘操作,當其電壓或氣壓在下列范圍時,應保證隔離開關的主閘刀或接地閘刀可靠地分閘和合閘。
1)電動機操動機構:當電動機接線端子的電壓在其額定電壓的80%~110%范圍內時;
2)壓縮空氣操動機構:當氣壓在其額定氣壓的85%~110%范圍內時;
3)二次控制線圈和電磁閉鎖裝置:當其線圈接線端子削壓在其額定電壓的80%~110%范圍內時。
八、在充氣過程中檢查氣體密度繼電器及壓力動作閥的動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對單獨運到現場的設備,進行校驗。http://m.zgshfp.com